反抗者非必要的「不理性」

Chin
Jul 10,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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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新聞在想要怎麼陳述「作為一個有異議的人,未必是要不理性的」?同時又很難去敘述這樣的感覺。其實當反抗者也可能是像嬉皮一樣的方式。

「Flower Children」跟「Hippie」幾乎是同義詞,

指的就是1967年夏天進駐舊金山滿懷理想主義的那群年輕人。

和巴黎的學運也是同一時期

身上配戴花的主題、給路人贈花是「花童」的慣有作風,

花兒象徵宇宙歸屬、愛與和平。

和同事聊天說到我也曾經是個「憤青」。她就問:那三年前的服貿也讓妳很不滿嗎?後來我想到自己說的方式可能是錯誤的,在大部分人的眼中「憤青」就是不論在任何議題中都要持反對意見的人!

在台灣憤青所宣稱的「一個中國」就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讓絕大多數台灣人不能接受,憤青聲稱不惜一切代價也要阻擋台灣獨立的趨勢。

但我想表達的卻是對各種社會概念有不同看法的人,他未必是反對的意見,而是不這麼輕易的接受會相信別人的概念。或是有可能類似hippies般的存在,停留在某個活生情境中,不受到時代、經濟和社會的影響。

1967年的“The Flowering of the Hippies”就有說到,嬉皮主要的族群是來自於美國中產階級的白種人,這讓我想到台灣所定義的憤青 — — 只要一切與「中國大陸」相關事件的人就會反抗,但是這些不滿的年輕大部分卻是無需擔憂經濟問題的人。差別可能在於台灣這一代的憤青走比較激進的方式,而60年代的嬉皮選擇自我放逐來對抗資本主義。

我時常在想,這樣的文化追隨者是真的明白其中的意義嗎?或好比像instagram上面流行什麼樣的生活風格,大家就會為跟著一樣的方式拍照。

不過光憑這點說別人不懂,似乎又太瞧不起他們?又突然想到一部法國電影,女主角的媽媽是60年代的嬉皮,來自中產階級的白種猶太裔家族,故意想表達自己的反抗精神而故意選擇和非裔且沒有合法身份的人結婚。

現代的「憤青」,同樣是反對所有偏向資本主義的思想,而支持許多轉型正義的議題。可是當經濟狀況越來越差的時候,政府真的有必要大刀闊斧的來推動轉型嗎?如果我停止工作連下個月的房租的付不出來,那我不會在意一週的工作時數有多長,而是到月底能拿到多少錢?

如果政府連人民最基礎的要求都達不到,為何還有臉來談轉型正義的事?而當一個國民不太在意這類意識形態的作為,就會莫名的被冠上「政治無感」的標籤。

諷刺的是「嬉皮文化」開始成為企業家眼中最好的品牌形象。蒙特利音樂節(Monterey Pop Festival)被視為是嬉皮愛之夏的象徵,不過其實這一開始就是一場生意的謀利。來自洛杉磯的樂團 The Mamas & The Papas的John Philips,想要結合舊金山與加州的音樂場景,並利用花之世代的標籤來舉辦一場吸金的音樂節。

我以為,一個人為了堅持某種生活方式而視其他人為糞土還有點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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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Chin

曾任職於媒體,現為創業者, 依然按照自己喜歡的樣式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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