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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you want your Ex back?
這個問題總讓我覺得很「俗氣」,從沒想到自己竟然會關注此議題。
我發現,在台灣和朋友聊到這個問題都會被對方以不屑的眼神回敬,不管男生或女生都覺得和前任復合是很可恥,因此我連中文都不好意思打出來。但若是你和前任交往時認定彼此是真愛,分開後確認沒有彼此只會更不快樂,為何不能思考復合呢?
在台灣的論壇或者兩性專家(通常這些兩性專家並不是擁有相關的學歷或證照,就是在網路寫兩性文章的人)都會把前任願意和你聯絡的原因講得很齷齪或黑暗,讓讀者覺得自己萌生復合的想法是很卑微的。因此我們當然不能這麼做!
- 你還有剩餘價值 (e.g.性、金援支持?)
- 他目前心理脆弱需要幫助
- 純粹好奇或是有愧疚而想打聽近況
不論是以上什麼原因,都會讓人覺得自己確實不能思考復合。光是有此念頭都是錯誤的。
這類型的文章很喜歡強調不要「重道覆轍」、「好牛不吃回頭草」⋯等等。但我認為每個人在談戀愛時都會相信自己的愛情是獨一無二,對方是值得愛的,兩個人會分手也不見得是有一方對不起另一方,因此都是有可能復合。
不知道是否因台灣人較不接受輕易地分手,感情走到最後經常是產生了質變,不得不和對方分開?還是很戲劇性的發生背叛行為,歹戲拖棚?因此台灣兩性文章特別排斥復合的行為,尤其針對女性的文章更是不容許。
以我個人而言,和台灣人的分手的經驗是最糟糕的。我真正只有初戀是台灣人,10歲認識彼此,18歲在一起,交往了將近五年分手,中間分分合合、分手原因非常醜陋。好幾度不應該再繼續,卻又不願意放手,可能因為是初戀特別糾結,也可能是文化及社會壓力導致我們不敢輕易分手。
我們彼此的生活並不是沒交集,但分手後就再也沒聯絡了。
我和法國前男友分手後為了彼此冷靜曾經斷聯幾個月,後來發現生命中無法失去對方又復合了,我們都沒討論過去誰做錯了什麼,也從來沒檢討以前爭執過的問題。另外的前男友也都還有聯絡也曾經再見過面,繼續保持友好的關係,因為中間並沒有傷害或背叛。
在西方文化和前任復合並不可恥
前陣子好奇「和男朋友復合」的問題很直覺都是以英文進行搜尋,畢竟我也不願意看到別人把我的想法說得有多糟糕,或是對號入座會更難受。分手已經夠傷感了,為什麼還要被羞辱一番?
近期才得知美國有許多「relationship coa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