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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隔日
上週五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也是全世界第27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昨天正式開始登記,以前和另外26個合法國家外籍同性結婚的本國籍人,也可將其合法文件拿到台灣的戶政事務所登記。
這個禮拜,台灣的能見度突然提升許多,在搜尋網站打Taiwan後面就會跟著same sex marriage, gays marriage, same gender marriage
有很多台獨份子在某些論壇上問:中國的「同志」會不會跑來台灣結婚?答案當然是「不會!」也不可能。
(我很想翻白眼但就當他們耍幽默好了)
一天之內超過500對登記結婚
我待的這個小鎮的百貨公司一早突然出現很多同性伴侶逛街,這是同性婚姻合法化隔天很明顯看到的變化。
我原來並不明白「結婚」對於同性戀有多大的意義,一個朋友在Facebook 上開玩笑說:難道是有遺產可以繼承嗎?朋友為不婚主義,並不是反對同性婚姻。
一早看到很多同性伴侶結伴出門,洋溢幸福,突然明白他們現在開始取得合法婚姻,當然也可以選擇不婚,自由就是能選擇。
即使合法化不代表台灣社會完全認同接受 ,反而造成保守人士的反感,但從此他們出門會感到比較理直氣壯,就和異性戀一樣。
我會這麼說是因為這裡不是台北,而是一個保守的客家鄉鎮。
我從前避免討論同性戀議題
身為基督徒,我對於同性婚姻沒有特別的立場,只是覺得台灣並非基督教國家,不應該對個人的性向有所歧視,這當然明顯違憲。去年十一月公投結果,教會團體發揮極大功能也讓我很不解,但現在不需要討論此事。
我之前避免和朋友談論此事是因為無法認同:「支持同性戀就代表支持人權」。
其一,並非所有同性戀都接納其他人的信仰(不只是宗教也包含意識形態)及選擇,而通常是因為他們剛好身為同性戀。另一方面,簡單的說,全世界的選舉結果都是被強權國家控制的,其支持的意識形態都有各自的利益,這也是台灣每次選舉最大的問題。
因此,若與其他人爭執同婚話題一定會很激烈,我避免在朋友圈談論此事。
社會氛圍轉變了
我正在新竹縣竹北市「台灣高鐵新竹站」旁邊的小型賣場,大家可能對竹北市不熟悉,S.H.E的Hebe田馥甄的家鄉湖口離此很近、在大陸電視劇經常出演女一的陳喬恩是竹北人,這裡在十幾年前還是農村,但現在正快速的發展。